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·公安撤回移送审查起诉,无罪——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| 靖霖(南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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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撤回移送审查起诉,无罪

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

罪名 / 案由
销售有毒有害食品
办理时间
/
处理结果
公安撤回移送审查起诉,无罪
承办律师
靖霖律师团队

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

时间:2023.12.28

办案心得:承办律师自审查起诉阶段介入,与当事人作深入的案情事实交流和全 面的法律辅导后,确定了“争存疑+保自首 ”的辩护策略。与承办检察官试探性 沟通了主观不明知观点后,公安机关立即传唤当事人进行针对性的讯问,当事人 均顶住压力,作出了无罪辩解。为了达到辩护效果的最大化,承办律师前后两次 赶赴检察机关,与承办人进行了两轮沟通,经过充分交流,检察机关充分了解并 认可了辩护意见,公安机关撤回案件作出无罪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