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5

再忙不误深耕,夜训亦显担当|靖霖南京所5·18晚间例会扎实开展专业内训

纵使工作日程紧凑、案件任务繁重,上海靖霖(南京)律师事务所坚持专业立身、内功不辍。原定于 5 月 18 日上午 10 点的周例会,因全员办案工作调整, 延期至当晚 18:00 如期举行 。全体律师以 “白天办案、晚间充电” 的坚守,完成口才实战训练与全国典型案例深度学习,用专业精进诠释刑辩人的责任与担当。

本次例会围绕两大主题扎实开展:一是 庭审口才实战训练 ,聚焦新闻热点即时表达;二是 罪名案例库深度研学 ,由四位律师分专题主讲,覆盖诈骗、盗窃、非吸、掩隐等高频罪名,全所共同拆解裁判规则、提炼辩点方法、升级办案能力。

一、口才实战训练:三分钟新闻锐评,练就在场表达力

口才是刑辩律师的基本功。训练环节,全体律师围绕近期一则社会热点新闻,现场进行 三分钟即兴观点阐述 。从事实梳理、逻辑搭建、法言法语表达到立场拿捏、节奏把控,逐一演练、现场点评,重点打磨 庭审发言、客户沟通、公开表达 三大核心能力,让每一次开口都更专业、

更有说服力。

大家在紧凑时间里快速输出、互相启发,既锻炼了临场应变,也强化了理性客观、严谨有度的执业表达习惯。

二、案例库专题研学:四大罪名精讲,以研促辩强能力

案例学习环节,四位律师分别依托律所权威案例库,结合最新司法判例与裁判要旨,对 诈骗罪、盗窃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进行系统性拆解授课,内容紧贴实务、干货满满。

汪世龙律师:诈骗罪专题精讲

围绕 虚拟货币财产属性认定、骗取补贴类诈骗非法占有目的判断 两大争议焦点,结合两起典型案例深入解读:

明确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,骗取虚拟货币应以 诈骗罪 定罪,而非计算机类犯罪;

详解骗取补贴案件裁判规则:不能仅以申报条件瑕疵定诈骗,必须审查 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、资金实际用途、政策目的是否落空 ,为同类案件无罪辩护与定性辩护提供清晰路径。

孙竹璇律师: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实务要点

结合两起重大判例,厘清非吸案件 公开性认定、刑行交叉处理、涉案资金处置 三大核心问题:

员工口口相传、未限定对象、放任信息扩散,可认定为 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;

同一行为同时涉传销行政违法与非吸犯罪的,坚持 刑事优先 ,涉案财产优先退赔集资参与人。

徐雪青律师: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实务解析

以 “跑分” 平台犯罪、收赃典型案例为切入点,明确 罪名边界、主从犯区分、明知认定 标准:

区分 “跑分” 行为性质: 明知是犯罪所得而转移 ,构成掩隐罪;仅提供银行卡情节严重的,可认定帮信罪;

无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价收购赃物,可推定 主观明知 ;上游犯罪事实成立,即便责任人未追责,不影响掩隐罪认定。

霍永平实习律师:盗窃罪实务探析

聚焦 共同犯罪 “零口供” 认定、破坏性手段盗窃处理规则 ,通过两起典型判例拆解辩点:

共同犯罪中,同案供述、现场痕迹、证人证言、物证形成闭合证据链,可依法认定 “零口供” 被告人构成犯罪;

多次破坏性盗窃同时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,按 牵连犯从一重罪 以盗窃罪从重处罚,未遂部分作为量刑情节综合评价。

四位律师讲案例、抠细节、辩要点、授方法,全体律师认真记录、积极研讨,把判例规则转化为办案能力,把争议焦点转化为辩点优势。

三、专业不止步,深耕永不停

从白昼到夜晚,不变的是靖霖南京所对专业的极致追求。再忙不忘内训、再累不松学习,正是这份坚守,让律所始终保持 只办刑案、精益求精 的专业底色。

未来,上海靖霖(南京)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以常态化例会、刑辩道场、模拟法庭为载体,持续深化案例研究、强化技能训练、精进刑辩本领,以更专业、更精细、更高效的法律服务,全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坚守刑事辩护的责任与初心。

← 返回内训记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