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

【喜报】我所再添一成功案例!

我所汪世龙律师办理的某某涉嫌诈骗案件,涉案金额特别巨大,一旦定罪,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。

汪世龙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接受委托后,主要以无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无诈骗行为来论证本案不构成诈骗罪,多次会见,口头和书面的形式,多次和检察院沟通。

近日检察院对该案做出不予批捕决定,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,回家过年。

该案为请托型诈骗案,常见情形包括委托人花钱请当事人帮忙解决小孩入学问题、买房指标、平事等,当事人(受托人)容易陷入找了人涉嫌行贿、没找人或者没解决,涉嫌诈骗的窘境。

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,不能一概而论,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论证。

本案的成功办理表明,我所作为南京唯一刑事专业律所,坚持内训,不断提升所有律师办案技能的同时,不断将理论和所学经验付诸实践,获得案件良好结果,再总结新的经验,通过内训进行共享,形成内训—办案—总结—内训的良性循环,最终给刑事案件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!

← 返回内训记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