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 年 6 月 22 日上午 10 时,上海靖霖(南京)律师事务所召开内部专题周例会。本次例会设置两大核心板块:限时即兴口才实训、人民法院典型案例集中研学,由汪世龙律师、徐雪青律师、孙竹璇律师分别围绕假冒注册商标罪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、交通肇事罪三大高频罪名开展深度拆解,全所律师全员参会交流研讨,以实战训练 + 判例复盘双模式夯实刑事辩护专业能力。
一、即兴口才实训:打磨庭审表达,锤炼出庭硬功夫
例会第一环节开展三分钟限时即兴演讲训练。全体参训律师随机选取近期法治热点、社会民生法律议题,现场梳理逻辑、脱稿发表法律评析。训练对标法庭辩论、庭审发问、当庭意见发表等真实出庭场景,重点锻炼快速立论、逻辑梳理、临场应变、精准表达四项核心能力。 参训律师轮流上台演练,会后集体复盘点评表达短板、优化话术逻辑,通过常态化短时高强度模拟,
持续提升全所律师庭审输出水平,夯实出庭执业基本功。
二、典型案例专题研习:三大罪名裁判规则深度拆解
案例学习环节依托权威法院判例库,结合生效判决、争议焦点、辩护突破口逐一解析,三位主讲律师结合办案实务分享裁判尺度与代理思路。
汪世龙律师:假冒注册商标罪两案实务要点解析
汪世龙律师结合进出口制假、知产减刑两类典型案例,梳理知产刑事案件核心认定标准:
非法经营数额完整认定规则:夫妻长期生产外销假冒品牌休闲裤案件中,已销售成品、仓库待发货货品价值均需计入非法经营总额;账本订单为核心核算依据,扣押货物避免重复统计,仅剔除无证据佐证假冒产品金额,涉案两千余万货值对应重档量刑,清晰界定数额计算边界。
知识产权犯罪减刑从严尺度:石某波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减刑案明确,仅口头承诺赔偿、无实际补偿行动,即便足额缴纳罚金,法院仍会缩减减刑幅度;弥补权利人实际损失是认定确有悔改表现的关键依据,贯穿侦查、审判、服刑全流程。 同时梳理知产案件辩护切入点,提示从货值核减、侵权情节、损失赔付、认罪悔罪多维度争取从轻处理。
徐雪青律师: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两类典型案件解读
徐雪青律师围绕房产信息倒卖、黑客窃取数据两大案例,厘清本罪与关联罪名界限:
房源信息属于受保护公民个人信息:房产中介、第三方平台未经房东授权,收集、倒卖包含姓名、电话、精确住址的房源资料,即便信息仅在中介圈内流通,未经许可对外付费售卖即构罪,批量获取数十万条信息属于情节严重。
侵入系统取数的竞合处理规则:使用黑客工具入侵网站、政务系统、通讯网点批量抓取公民身份、账号信息,一行为同时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、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,择一重罪处罚;大批量抓取实名账号、身份信息通常按后罪从重量刑。 分享中重点梳理信息合法性审查、数据条数核减、主观恶性降低等常规辩点。
孙竹璇律师:交通肇事罪两大争议案例研判
孙竹璇律师聚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、肇事逃逸两大实务难点案例,破除办案常见误区:
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刑事预定证明力:交警行政责任划分不能直接等同于刑法刑事责任,法院需独立依据全案痕迹、双方过错重新判定。摩托车违规强行超车引发致死事故,交警认定货车车主主责,但法院综合过错程度改定摩托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,货车司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。
留场顶包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:肇事者虽未离开事故现场,但找人顶替、隐瞒真实驾驶人身份,主观为逃避刑事追责,客观干扰侦查取证,符合 “肇事逃逸” 认定标准,即便赔偿谅解,因
妨害司法,法院可不予适用缓刑。
三、例会总结
本次例会将庭审表达训练与实体判例研习有机结合,通过权威案例拆解厘清三类经济、网络、交通类刑事案件裁判尺度,打通理论与办案实务壁垒。上海靖霖(南京)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内部实训与案例研讨,坚持专业化刑辩发展路线,不断精进团队办案、出庭综合能力,为当事人提供精细化、全方位刑事法律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