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拘役且缓刑
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案
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
时间:2024.4.17
办案心得:由杨汇主办,靖霖济南所李瑞律师协办的浙江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 贿案,当事人因有辩解被认为态度不端正从而被监视居住。介入后向家属建议, 坦诚、积极提交相关客观证据支持当事人的辩解,不要坐以待毙。后取保候审。 审查起诉阶段,检察院全案不做认罪认罚,全部起诉。案件进入审判阶段,检察 院撤回自首认定,表示如对不定自首提出质疑也属于态度不好。我们在已经认定 的情节基础上,提出全案系单位犯罪、从犯的建议。在被认为“已经可以缓刑没 必要多说”的情况下,仍然提出了拘役缓刑,免刑等建议,最后,当事人果然被 判处拘役且缓刑。
通过办理这个案件,感悟有四:
第一,对当事人的辩解要充分重视,寻找依据。明显不成立的辩解,要提出意见, 不能犹犹豫豫,过分迁就。当事人实在坚持的,再作计较。
第二,要规劝当事人走正道,正面辩护正面沟通!同案有当事人妄图找关系违规 干预司法,检察官当着所有辩护人的面提出严厉警告,令人深感触动。
第三,辩护无极限,哪怕预先知道了结果,也要尽可能往轻了提,一是避免尴尬, 二是尽职尽责,三是体现工作价值。
第四,和办案人的沟通很重要。公安阶段因为坦诚沟通,办案人员认可了当事人 的辩题和提交的材料,检察阶段至少清楚了办案人员的风格和思路。法院阶段就 全案细节和法官做了深入沟通。基本保持了节奏感、新鲜感、成就感,效果不错。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