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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轻辩护,量刑从轻,由实变缓。
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案
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
本案当事人涉嫌帮助电诈人员线下转移赃款一百余万元,在侦查阶段曾被取保候审,后又被重新拘留、批捕。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,当事人在未辩护的情况下签署了实刑的认罪认罚具结书。审判阶段,当事人家属委托王振同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,力求判缓。辩护人通过细致阅卷,发现本案具有自首情节未被认定,且从类案判例来看,本案具有判缓可能性,加之当事人犯罪情有可原之处,当事人主观恶性小,同时推动家属完成退赔工作。最终公诉人当庭更改量刑建议,降低刑期的同时建议适用缓刑,当事人被羁押半年后重获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