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制猥亵、侮辱罪辩护

Forced Indecency Defense

强制猥亵、侮辱罪刑事辩护专题

聚焦强制手段认定、公共场所情节、和解谅解的罪轻辩护。

罪名释义

强制猥亵、侮辱罪是指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。

法律依据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 【强制猥亵、侮辱罪】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猥亵儿童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构成要件

主观为故意;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强制手段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;主体为一般自然人;客体是他人的性自主与人格尊严。

追诉标准

立案追诉标准以《刑法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、情节为准;具体数额起点由本省司法机关在司法解释幅度内确定。

量刑档次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 【强制猥亵、侮辱罪】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猥亵儿童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江苏省未就本罪单独出台量刑实施细则,实务中量刑起点、基准刑与宣告刑的确定,依据《刑法》本条法定刑幅度,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及本省量刑实践。

常见行为表现

在封闭空间借职务便利实施猥亵、借酒劲当众侮辱、借网络手段胁迫发送私密影像等。

罪与非罪界限

与性骚扰、一般侮辱行为的界限在是否使用『强制』手段;与强奸罪(未遂)在行为目的上不同。

与他罪区分

与猥亵儿童罪在对象上不同(后者对象为儿童且入罪更宽);与侮辱罪在客体侧重上区分。

常见辩护要点

  • 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;
  • 聚众猥亵儿童的,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,情节恶劣的;
  • 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;
  • 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。强制猥亵侮辱辩护01 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况02 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03 情节显著轻微04 没有达到强制的程度05 对公开场所的认定06 对公开场所的认定07 有法定或酌定从轻、减轻情节猥亵儿童罪辩护01 无刑事责任能力02 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03 被害人已满十四周岁04 不构成当众猥亵05 近亲属犯罪06有法定或酌定从轻、减轻情节

律师提醒

此类案件言词证据关键,及时固定现场监控、通讯记录与证人信息十分重要。

辩护要点

  • ·
    强制手段之辩
    论证未使用暴力胁迫,否定『强制』构成要件。
  • ·
    情节与公开性抗辩
    对是否公共场所当众、情节恶劣提出质疑。
  • ·
    和解与谅解
    推动赔礼赔偿、取得谅解,争取从轻或治安化处理。

涉及强制猥亵、侮辱罪,需要专业辩护?

尽早介入,由专业刑事律师为您初步研判案情、制定辩护方案。